国网浙江慈溪市供电公司、慈溪华润燃气有限公司、慈溪海川天然气管网建设有限公司、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、各镇自来水厂: 现将浙江省发展改革委《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降低企业用气用水用电价格的通知》(浙发改价格〔2020〕22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 附件:《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降低企业用气用水用电价格的通知》(浙发改价格〔2020〕22号)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2月13日 抄送:市政府办公室,市住建局、市经信局、市市场监管局,各镇人民政府、各街道办事处。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印发 |